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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2020年“气化焦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9/17 5.4k 阅读 508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5—2020年“气化焦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7月31日

                                        2015—2020年“气化焦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着力解决大气、水和土壤污染等环境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水平的若干意见》(焦发〔2015〕7号)、《焦作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焦政文〔2014〕41号)精神,全面推进“气化焦作”进程,着力缓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因子对我市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改善空气质量,促进美丽焦作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家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及天然气利用政策,全面加强和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形成西气东输、通豫煤层气等稳定可靠的天然气(煤层气)多气源,不断提高我市的天然气(煤层气)供应保障能力。按照“统筹规划、重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加快在市城区、县(市)建成区及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断提高我市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利用水平,促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为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和建设美丽焦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

    (一)到2020年,天然气使用量由目前的3.18亿立方米增加到20.6亿立方米(含孟州燃气热电厂),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由目前的3.0%增加到16.5%;中心城区居民气化率达到98%,县(市)城区居民气化率达到60%以上;天然气管网实现中心城区、县(市)城区、乡镇和产业集聚区全覆盖。

    (二)2016年前全部完成非黄标城市公交车、城市专用车油改气,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出租车全部气化;到2020年,全市加气子站(CNG、LNG)达到80个。

    (三)2015年全市建成区全部完成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时及以下和建成区范围内2蒸吨/时及以下205台燃煤锅炉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到2020年,实现市、县(市)建成区范围内燃煤锅炉(发电、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锅炉除外)全部完成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2017年实现市、县(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炉窑、炉灶等设施(集中供热、电厂锅炉除外)全部依法拆除或实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

    (四)通过“气化焦作”工程实施,到2020年,减排二氧化碳205万吨、二氧化硫1.6万吨、氮氧化物1.2万吨、烟尘0.64万吨。

    三、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和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和完善中心城区燃气管网建设。天然气管网要与中心城区建设配套发展,特别是新建住宅小区、学校、医院等同步配套建设发展,到2020年建立和形成安全可靠、满足中心城区气化需要的天然气输配管网体系。“十三五”期间,中心城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总投资6亿元。一是加快建设南里门站至高压储气管线1号阀室8.8公里高压输气管线(D610,4兆帕),并作为中心城区储气调峰使用。二是建设与小尚门站至西部产业集聚区28.8公里的次高压管线(D426,0.8兆帕),建设马村高中压调压站。三是建设小尚、高村门站和马村调压站从西、东南、东北方向向中心城区供气的中压A(0.2—0.4兆帕)供气系统。四是实施老城区燃气管网改造工程,2017年前完成管网改造150公里。完成老城区5万户“混合气”用户置换为天然气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2.各县(市)区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气化焦作”的总体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产业集聚区、县(市)城区和各乡镇天然气管道和输配站场建设,到2020年建立和形成连接产业集聚区、县(市)城区、各乡镇以及有条件的行政村双气源以上保障的天然气管道网络体系。2020年,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气化率达到100%,县(市)城区居民气化率达到60%以上,乡镇天然气管道通达率达到100%。“十三五”期间,各县(市)城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总投资1亿元。

    此项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

    3.鼓励支持在农作物秸秆丰富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地区,加快发展秸秆沼气、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联户沼气和生物质气化,推广集中供气、三沼(沼气、沼液、沼渣)综合利用建设模式,促进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鼓励支持在丘陵山区分散养殖地区继续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提高适宜沼气用户普及率。到2020年,全市新增农村沼气用户3000户,累计达13万户,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30处,累计达108处,扶持完善乡村沼气服务区域网站30个,年产沼气累计达到5500万立方米。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

    4.结合规划建设的中石化新粤浙煤制气管道工程从我市穿越并在博爱县金城镇设立分输站的优势条件,在争取气源的同时,规划建设与其他天然气、煤层气管道连接的互联互通的管道工程项目,提高我市的供气量和保障水平。努力将博爱打造成为多种气源交汇的全市乃至全省的天然气分输交易结算中心。

    此项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博爱县人民政府负责。

    5.加快天然气站场建设。结合“气化焦作”推进车辆油改气工作部署,重点在高速公路口、国道、省道及城区重点路段,规划建设一批CNG、LNG加气子站,通过CNG子站增加LNG功能,或新建CNG、LNG混合站,不断提高车用燃气特别是车辆油改气后使用LNG的供气保障能力。到2020年,全市加气子站(CNG、LNG)由目前的43个增加到80个,用气量由目前的4455万立方米增加到35574万立方米。

    此项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

    (二)实施燃煤锅炉气化改造工程

    1.加大淘汰燃煤小锅炉力度。2015年全市建成区全部完成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时及以下和建成区范围内2蒸吨/时及以下205台燃煤锅炉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其中,市城区建成区完成29台燃煤锅炉的拆改工作,各县(市)建成区完成176台燃煤锅炉的拆改工作。2016年到2020年,逐年制定燃煤锅炉拆改方案,实现市、县(市)建成区范围内燃煤锅炉(发电、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锅炉除外)全部完成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市、县(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得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区域禁止新建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产业集聚区支持建设热电联产机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和清洁能源供热锅炉,2017年取消产业集聚区内分散燃煤锅炉。

    此项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

    2.严格控制高污染燃料。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并根据市、县(市)建成区发展不断调整划定范围,2017年实现市、县(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高污染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炉窑、炉灶等设施(集中供热、电厂锅炉除外)全部依法拆除或实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严禁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的燃料设施及销售、使用高污染原料的行为,鼓励引导个人自行淘汰高污染燃料,大力提倡鼓励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

    此项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

    3.燃煤发电机组鉴于目前改造或使用燃气发电机组投资大,成本高,经济效益差,若没有巨额财政补贴难以维继的状况,焦作万方热电厂、龙源电厂、焦作电厂新建燃煤机组须同步建设先进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标准,其余的燃煤火电机组,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结合焦作实际,逐步关闭淘汰或实施燃气机组改造。

    此项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三)加快推进车辆油改气

    1.对目前使用燃油的非黄标城市公交车、城市专用车实施油改气(LNG),2016年前全部改造完成;鼓励长途客运车、重中型货车实施油改气(LNG)。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负责。

    2.新购城市公交车、城市专用车、景区旅游大巴车推广采用纯电动、天然气、气电混合等清洁能源汽车,新购长途客运车、重中型货车原则上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新购出租车推广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鼓励私家车等社会车辆采用天然气等新能源汽车,不断提高天然气等新能源车辆比重。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负责。

    3.抓紧研究制定车辆油改气在车辆变更登记、年度检验等方面的政策,推进车辆油改气工作顺利实施。

    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

    (四)积极推广利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

    1.鼓励支持在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旅游集中服务区、生态园区、大型商业设施、机关事业单位等能源负荷中心,建设区域、楼宇式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通过冷热电三联供的能源梯级利用,使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达到75%以上。重点加快推进重庆三峡能源公司在孟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的总投资22亿元的2×35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0年前建成投产,并以此为示范,引导带动各县(市)区实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工程。

    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

    2.鼓励支持在天然气管网尚未覆盖或管道不易达到的乡镇(社区)等场所,推广利用LNG气化站分布式能源,实现天然气集中供气或冷热电三联供。

    此项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

    (五)加强资源保障、应急储备和配套设施建设

    1.进一步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通豫煤层气等气源企业的沟通合作,增加天然气(煤层气)供应量,实现气源多渠道、多元化,保障和满足“气化焦作”总体目标需要。根据各燃气公司“十三五”期间天然气需求和供应量预测,2015年至2020年天然气可供应量分别为:2015年63512万立方米、2016年89581万立方米、2017年113723万立方米、2018年121667万立方米、2019年135765万立方米、2020年242929万立方米(含孟州燃气热电厂投产用气10.3亿立方米)。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

    2.加强天然气气源应急储备能力建设,提高天然气安全保障水平。重点加快推进博爱LNG液化工厂二期(日产60万立方米)工程建设,使其尽快达到日处理120万方立方米能力,同步建设日供气量60万立方米CNG加气母站,使其作为应急调峰储备设施,满足在用气高峰及特殊情况下的用气需求。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博爱县人民政府负责。

    3.针对我市矿区煤层气储量丰富(约1857.9亿立方米)、但呈软煤发育构造不易开采的特点,要加大技术研发攻关,探索适宜我市煤层气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为“气化焦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天然气后备资源保障。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4.加快天然气配套设施建设。配合车辆油改气工程实施,2015年底前建成重庆三峡能源公司博爱LNG燃气动力汽车改装及配套服务工程。2016年6月底完成天然气钢瓶(CNG钢瓶和LNG钢瓶)检测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2016年底完成6000只LNG钢瓶生产线工程建设,并投入生产。

    此项工作由博爱县人民政府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气化焦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气化焦作”总体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气化焦作”具体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督导。

    (二)细化目标任务。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气化焦作”目标及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年度行动方案和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市财政除每年安排的燃煤锅炉拆除1蒸吨补助1万元资金外,要根据“气化焦作”需要,研究制定在锅炉煤改气、车辆油改气、中心城区燃气管网改造、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给予适当的资金补贴。同时,要积极争取中央、省政策性资金支持。二是各金融机构要在“气化焦作”项目贷款、融资租赁、流资贷款、电子支付等方面提供更加便利优质的金融服务。三是涉及核准审批的建设项目,要实行联审联批,加快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办理,加快项目推进。

    (四)推进实施“气化焦作”新模式。一是在城市公交车等车辆油改气、新购天然气车辆、城市天然气基础设施、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等方面,鼓励推进实施政府+社会资本合作投资运行的新模式(PPP模式),利用社会资本大力推进“气化焦作”工程实施。二是在特许经营条件下,鼓励通过合资、合作和股份制经营,实现多元化的气源保障;鼓励对用气大户通过气源方、供气方和大用户企业三方气价折让、实行阶梯气价等,扩大天然气使用量,并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确保天然气长期稳定供应和使用。要严格规范和完善特许经营协议有关确保供气责任条款,切实保证和满足用户用气需要。

    (五)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气化焦作”宣传力度,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推进“气化焦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2015—2020年“气化焦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15年“气化焦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焦政办104附件2015气化焦作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一览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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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