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焦作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焦作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焦作市体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焦文〔2010〕16号),设立焦作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全市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三)加强指导和推进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
(四)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彩票发行的监督管理。
(五)加强对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市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五)组织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制定全市体育竞赛规章制度和计划。
(六)管理全市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内外体育竞赛。
(七)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攻关和成果推广。
(八)指导全市体育工作和体育宣传工作;指导直属体育运动学校的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市体育产业政策,规范体育产业发展,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促进体育市场发展。
(十)编制、制定太极拳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太极拳的对外交流和挖掘整理工作。
(十一)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和行政等事务;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行政复议工作;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政策,制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体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竞赛科(行政事项服务科)。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承担有关体育竞赛审批工作;组织协调市承办的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负责市运会和全市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指导全市基层体育竞赛组织工作。
负责统一受理(办理)送达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审核受理材料,催办督办有关行政事项办理进度,协调相关科室及有关部门处理许可事项报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承办对下列事项的许可审批:1.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2.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3.国家级、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核;4.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核准;5.一级运动员、裁判员审核;6.二级体育裁判员、运动员核准;7.危险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审批。
(三)青少年体育科。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市优秀运动队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重大国际、国内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负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四)群众体育科。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实施国家、省体育锻炼标准;编制制定太极拳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太极拳的对外交流和挖掘整理工作。
(五)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协调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工作;指导体育公共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各项体育经费管理工作;承担体育统计工作;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报审基建计划、维修计划和预算。
四、人员编制
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0名(含单列纪检、监察编制各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单列纪检组长职数1名,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所属国有企业(金融投资类除外)移交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
六、附则
本规定由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政府办文政府办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焦政办〔2010〕42号
2010/05/19 1.4w 阅读 166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