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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特色小镇建设八项措施的通知

2015/11/11 1.7k 阅读 240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支持特色小镇建设八项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0月10日    

                                                     支持特色小镇建设八项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焦发〔2015〕1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百千万农民创业创新行动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意见》(焦政文〔2015〕76号)精神,推动特色小镇创新发展,经过2—3年,在全市打造一批产业支撑有力、文化内涵丰富、生态环境良好、宜居宜游宜业的特色小镇,使其成为百千万农民创业创新行动的平台、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平台。为实现这一目标,有效推动工作开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升规划设计标准。将特色小镇建设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各县(市)区政府作为规划编制的主体,要综合考虑自然禀赋、产业基础、历史文化等多种因素,对特色小镇的发展方向进行科学定位,坚持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融合发展;要坚持“五规合一”,统筹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法定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生态规划、产业规划等专项规划,实现有效衔接。特色小镇规划用地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核心区用地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各县(市)区要通过竞标等方式,聘请国内外具有特色小镇规划编制经验的一流团队进行规划设计。

    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以产兴城、产城融合的理念,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产业和地域文化,以资源为基础、市场为导向、项目为载体,通过产业融合、项目组合、资源整合等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主导产业突出、各具特色的小镇。促进太极拳、四大怀药、太行山水、黄河文化的共融共生,围绕建设“中国养生地、世界太极城”,做大做强太极拳、药膳、食疗、禅修等产业,打造健康养生小镇;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发展都市生态农业、光伏农业、创意农业,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打造特色农业小镇;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体验、购物一体化转变,打造休闲旅游小镇;挖掘胶胎瓷遗址、寨卜昌古建筑群等地历史文化内涵,发展瓷器、影视、文化创意等产业,打造民俗文化小镇;利用区位和交通优势,促进传统产业与互联网、商贸物流等新型业态深度融合,打造商贸物流小镇。

    三、加强项目谋划招商。将特色小镇纳入市重点项目进行管理,并积极推荐纳入省重点项目,指导、帮助特色小镇谋划包装项目;其项目纳入市级层面招商引资范围进行宣传推介。支持县(市)区运用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推进特色小镇项目建设。

    四、加强土地要素保障。结合当前正在实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市里将特色小镇用地纳入规划调整范围,土地规划指标、年度计划指标优先向特色小镇倾斜。鼓励特色小镇节约集约用地,充分利用空心村、旧厂房等存量土地和荒山、荒滩、荒坡等进行建设,成效突出的,市里给予特色小镇所在县(市)区一定比例的年度计划指标奖励;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直接配给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

    五、整合项目集中投放。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发展改革、农业、新农村(美丽乡村)、财政、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旅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产业发展资金、公共服务资金等项目资金,优先集中向特色小镇投放。

    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从2016年起,市级财政通过整合资金和新增财力,在年度预算中设立2000万元特色小镇建设专项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奖补。从今年起,市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对特色小镇进行严格的年度考评,对于投资主体明确、资金投入多、工程进度快、成效显著的特色小镇进行奖补,具体奖补办法由市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市政府设立的城镇化发展专项基金,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建设。

    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部门要加强对特色小镇的投融资指导,优先对特色小镇建设的投资主体提供贷款。进入特色小镇创业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申请人社部门的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创业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对从事微利项目符合条件的各类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在中央和省贴息政策范围内的,据实全额贴息;被命名的市级明星合作社、龙头合作社、示范合作社以及优秀联合社,在特色小镇范围内投资创业的,可通过我市农民合作社贷款担保平台,按照分类档次,向协议合作银行申请100—500万元的贷款,享受利率和担保费率优惠。

    八、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市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台账,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动态管理,重点考核特色小镇的产业发展、投资额度、建设进度、经济增速和就业情况等,对推进工作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各县(市)区政府是特色小镇建设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市直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确保特色小镇建设顺利推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